佛教不承认外教所说的“原罪”,所以也不以为婴儿有罪恶性。如果婴儿有罪,那是他们在过去生中的行为造作,薰附于他们的生命主体──八识田中,佛教称之为“业”。所以,婴儿不会由于出生的理由而继承了人类的“原罪”。
婴儿期间,尚没有自我判别的能力,信仰佛教的皈依仪式,必须是出于自我意志的宣誓,否则便不算皈依。佛教主张,七岁以上的儿童才可以出家,依此而言,皈依三宝的仪式,也该到七岁以上并且已有自我判别的意志之时,才可以举行。
不过,佛教深信功德的回向作用,所以佛教鼓励大家在婴儿出生的前后,以及为了庆祝婴儿的满月及周岁等时节,应该斋僧布施或念佛诵经,为婴儿的福寿智慧而祈祷。(《增含卷二十五五王品之二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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