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石室禅院药师佛音乐禅曲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:闽(2022)0000005
当前位置
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慈善快报

石室公告 | 石室禅院慈善会获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2021-01-17 12:25:11


喜 报


厦门市海沧区石室禅院慈善会

获2020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

图片

“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”是国家给予非营利组织的一项重要税收优惠资格,对社会组织和捐赠者均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。在此,感谢社会各界公益人士对我会的关注、支持和监督,感谢各领导部门对我会的悉心指导与帮助。

相关法规链接

▲ 公益性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收规定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: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▲ 公益性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税收规定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第六条中提到: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
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规定,充分体现国家对公益慈善事业的鼓励,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。

官方网站:www.sscycs.cn
微信公众号:
厦门石室禅院(xmhcsscy)
厦门石室禅院慈善会(xmsscycs)

石室禅院慈善会:0592-6512152、5817737
石室禅院服务处:0592-6513263、6088000

地址:厦门市海沧区阳顺路8号石室禅院 邮编:361028

CONTACT US
联系我们
地址: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阳顺路8号
佛事咨询:道顺法师:13806042569
     瑞文法师:13616030305
寺务咨询:净宣法师:13205923330
琉璃宝塔:净院法师:13235005228
进塔服务:0592-6088000
会员服务:0592-6512152、5817737
义工之家:吕净文:13906003507
     陈净盈:18046288992
关闭
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闭